“第二十一届全国版画作品展”征稿通知
www.zg-xbwh.com   2015-04-06 14:09:25   浏览次数:

一、展览名称:第二十一届全国版画作品展

二、展览时间、地点:2015年11月中旬 重庆美术馆

三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中国美术家协会、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、重庆市文化委员会、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承办单位: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、中国美术家协会版画艺术委员会、中国版画学会筹备组、重庆市美术家协会、重庆美术馆

展览组织委员会:

名誉主任:刘大为

主  任:吴长江、张洪斌、汪 俊、罗中立、王 超

副 主 任:徐 里、姜 陆、刘明华、杨 矿

秘 书 长:丁 杰、周和平、徐 亮、康剑飞

副秘书长:梅启林、李毅力、邓建强、李 康

委  员:(按姓氏笔画排序)

丁 杰、邓建强、李 康、李毅力、邵常毅、

杨 锋、周和平、姜 陆、咸 懿、贺 绚、

徐 亮、康剑飞、梅启林、戴政生

组委会办公室主 任:咸 懿

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:贺 绚、练 恒

学术秘书:庞辛森、蔡 峰

征集展策展人:姜 陆、谭 平、康剑飞、何桂彦

主题展策展人:盛 葳

外围展策展人:戴政生、李毅力

展览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学术专家组成。

四、展出作品数量:约300件

五、作品征集

1、凡在2013年第20届全国版画展后创作的,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作品均可应征。参展作者自由投稿作品直接投到展览组委会。

2、题材、风格、形式不限、尺寸不限。

3、参选作品照片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,选出入围作品后通知作者寄原作参加复评。

4、参加复评的作品收参评费人民币150元/件,寄作品时请附邮局汇款收据复印件。(汇款地址: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大道 162号重庆文联4楼重庆美协,收款人:练恒,邮编:401147,电话:023—67726892)

5、参选的作者须填写作品登记表(见附件),并通过快递寄送作品10寸照片1张及光盘图片资料(JPG格式,尺寸1600×1200像素以上)。作品照片背面注明:姓名、标题、版种、尺寸(单位cm)、年代、详细通讯地址、邮编、邮箱、能及时联系的电话等,具体内容应与作品登记表上所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。(参选作品照片不退)。

6、作品送件以坚固圆筒或厚纸板包装邮寄,并在规定时间内寄达,逾期不予受理。参展作品送件所产生的费用由参展艺术家自行承担,退件邮资由主办方承担。

7、在展览活动期间,由主办方负责作品安全,如遇到不可抗力的损失,主办方不承担责任。

8、复评未入选作品在评选结束后三个月内退还作者。

初评作品照片收件日期: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8月10日(以到达时间为准)。

复评原作收件日期: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15日(以到达时间为准)。

收件地址:重庆美术馆 第二十一届全国版画作品展办公室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1号邮编:400010

联系人:陈超、蔡峰

联系电话:(023)63920631-603 18008356024 18523505612

邮箱:523291185@qq.com

六、作品评选及待遇

本届展览评出入选作品约 300 件,其中含优秀作品约30件、“全国美展推荐作品 ”约10件。入选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一次入会条件。

七、作品归属

在征求作者同意后,组委会对参展作品具有选择收藏权,所收藏作品支付稿酬“中国美术奖提名作品”6000元、优秀作品5000元、入选作品3000元。

八、出版宣传

展览组织机构对入选、获奖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及宣传权;正式出版发行《第二十一届全国版画作品展作品集》,收录全部展出作品,并在展览开幕式上首发。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得展览作品画册一本。

九、学术活动

展览开幕期间举行颁奖仪式和学术研讨会。

十、证书颁发

由主办单位颁发入选作品、优秀作品和“全国美展推荐作品”推荐作品证书;同时由收藏机构颁发收藏证书。

十一、作品保险

作品送、退件期间的运输安全保险由作者自行估价、投保;展览期间的作品安全事宜由组委会负责。

十二、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,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。

十三、此征稿启事主要适用于第二十一届全国版画展征集作品部分。

 

附:第二十一届全国版画作品展”作品登记表

 

第二十一届全国版画作品展组委会

2015年1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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